本報拉薩5月7日電 記者廖衛華 通訊員張黎黎 記者今天從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西藏從高院到各地中院沒有專門知識產權審判機構的情況有望改變。西藏高院已向各地中院下發《關於設立知識產權審判機構的通知》,要求積極協調組織部門和編製部門,設立機構、配齊人員、完善審判組織。
  自治區高院民三庭庭長索娜吉坦言,西藏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起步晚、案件少,目前存在相關審判機構設置不全、審判隊伍人員少、專業人才極缺、知識產權法律宣傳亟待加強等不足。
  據介紹,西藏法院將繼續加強知識產權審判監督指導,進一步規範法律適用;宣傳和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並重;圍繞專利侵權認定、商業秘密等重點課題開展專項調研;加強與黨委、政府和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溝通協調,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。
  (原標題:西藏兩級法院籌建知產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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