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紹丹
  日前,一款“超級手機病毒”通過手機短信在全國範圍內快速傳播。收到短信的用戶在點擊病毒短信網址鏈接後,病毒程序即可獲取手機信息,並自動通過機主通訊錄群發含有惡意網址的病毒短信,造成機主隱私泄露和手機資費消耗。
  那麼,機主遭遇病毒短信造成話費損失該如何維權?運營商是否有監管責任?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。
 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、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認為,手機病毒造成話費損失,可以考慮兩種情況,如果有證據證明病毒的製作、使用、傳播者和運營商之間有串通,那麼兩者應該承擔連帶責任;不能夠證明他們之間有共謀的話,就要找到製作、使用病毒程序的人來承擔責任。如果找不到病毒製造者,用戶個人很難維權。
  北京中銀(福州)律師事務所律師蘇湖城也認為,機主因手機病毒損失話費,首先可以向發佈病毒者要求損害賠償。如果運營商對於機主損失有過錯的,可以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。但是,這些途徑對於個案受害者來說,維權成本過高,如果走訴訟途徑,時間、精力、花費遠遠超過短信話費的損失,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。
  據媒體報道,“超級手機病毒”在全國多地爆發以後,三大運營商均採取了行動,開始在全網實施攔截和封堵病毒擴散,並通過WAP網關進行網址鏈接攔截。但記者撥打三大運營商的客服電話得知,已損失的話費無法直接返還。
  蘇湖城認為,從技術上來講,對病毒短信進行攔截是可行的,但電信運營商並沒有做到在第一時間採取控制措施,在用戶手機被病毒感染後,話費事實上是運營商收取的,因此運營商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機主的話費損失。
  對這種觀點,劉德良表示異議。他指出,運營商在法律上並沒有提前監測手機短信的義務,因為這涉及到對短信內容的監控和對用戶通訊秘密的尊重。
  “出現手機病毒通過短信傳播的情況後,有媒體報道了此事,運營商就要積極主動地為用戶服務,此時監測、攔截含病毒程序鏈接的短信也比較容易,不會涉及到通訊秘密,還能避免用戶繼續受到損害。”劉德良說。  (原標題:手機病毒導致話費損失,機主如何維權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t47mtdzc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